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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1日,台湾财团法人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由董事长李凤翱先生领队,一行六人,在市工商局18楼会议室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洽谈,预订于今年十月在台北市举办「两岸消费者保护事务研讨会」有关事宜;两岸民众申诉管道建立;消保单位业务联系管道建立。
董事长李凤翱先生介绍说:台湾消基会是1980年成立,初级是群众活动。消基会的资金完全靠自己,有31位专职人员,4―5百位义工,有四个分会。秘书处(专职)下设申诉部、企划部、检验部。消基会有三大原则:1、董事长一任二年,不能连任;2、董事会不能参与政治活动;3、不接受企业的捐款;(虽然每年很穷,民间捐款常常只有50元100元)。
《消费者报导》杂志社是台湾消基会成立半年后创刊的,杂志社的宗旨是提升消费者的生活品质、改善消费环境为目的。《消费者报导》杂志不做商业广告,只做公益广告,现在杂志发行量17000份,每份一年(12本)1000元。靠发行维持杂志社日常开支。《消费者报导》杂志每期都刊登“比较试验结果”,消费者是拿着杂志,根据比较试验结果到市场买商品。消基会的“比较试验” 的实验室是从1984年开始设立,从小型实验室做起发展的。
消基会在台湾有很高的公信力,发布的信息很有力量,1、有学者的科学论证;2、有义工收集资信的来源;公布信息是带着媒体走,而不是跟着媒体走。在消基会有专家,义工从事市场调查妈妈们来做一些补助,消费者来投诉有的是要处理,有的是反映情况,这也是信息来源的一部份。
市消保会会长连络说:在提升和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我们的工作都是一样,消保会到现在已是第三届,与台湾消基会有所不同是,我们有财政保障。在每年3?15那一天,许多消费者都来参加,许多平时不能解决的投诉那一天都能解决,我们就是要做到365天,天天3?15。消保委成立至今调解成功率大约达98%。这几年台胞的消费投诉我们都认真处理,现在我们去台湾发生消费纠纷就可通过两岸民众申诉管道的平台受理。今天两岸消费者保护组织能坐在一起,这个机会我们盼望很久了。
会上,双方还交流维权工作的信息和经验,副会长市物价局副局长杨品香和副会长厦门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丽玲分别介绍价格、检验检疫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状态。参加的还有市消保会秘书长(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中心副主任)马丁、原秘书长郭鸿法、市消保会有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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