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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厦门消费者》优秀通讯员的通报
08年04月23日   字体显示:

2007年《厦门消费者》,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工商局全体同仁的热心支持和帮助下,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紧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的办报方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在消费宣传、消费指导、消费警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新进步,赢得了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2007年《厦门消费者》全年共收到稿件613篇(比去年同期增加200余篇)。各区工商局投稿情况如下:思明222篇,集美82篇,海沧73篇,同安55篇,湖里54篇,翔安27篇;其中,各区消保会投稿情况如下:思明44篇,海沧15篇,集美13篇,同安12篇,湖里6篇,翔安3篇。

为了充分调动投稿的积极性,真正发挥《厦门消费者》舆论阵地的正确导向作用,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表彰。一等奖:市消保会李欣(采稿数24篇)、张卓云(采稿数19篇)、思明区工商局曾庆光(采稿数18篇);二等奖:湖里区工商局王德胜(采稿数13篇)、思明区消保会陈铭训(采稿数12篇)、同安区消保会李小兵(采稿数9篇)、集美区消保会王亚坚(采稿数9篇)、思明区工商局黄鑫(采稿数9篇);三等奖:同安区工商局许晓虹(采稿数6篇)、集美区工商局郭丽伟(采稿数5篇)、海沧区工商局柴金武(采稿数3篇)。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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