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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厦门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取得可喜成绩,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厦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涌现出了一批消费维权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为了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10个先进企业和林雷同志等15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十佳维权先进企业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厦门永乐思文家电有限公司
3、厦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4、厦门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厦门世贸分店
6、新景建材城
7、厦门肯德基有限公司
8、厦门金中华百货有限公司
9、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10、厦门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
二、十五名维权先进个人
1、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林瑛、张卓云、李欣
2、厦门市湖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孙坚强
3、厦门市思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陈铭训
4、厦门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梅卫华
5、厦门日报 陈泥
6、厦门晚报 曾海林
7、厦门电视台 张晶晶
8、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
9、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何凌云
10、积极开展公益消费维权市民 林雷
11、厦门永乐思文家电有限公司 蔡仁曦
1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李碧芹
13、厦门市赛勃数码广场有限公司 谢雪金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为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跃式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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