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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会三届五次常委扩大会(图)
08年03月10日   字体显示:

 

2008年1月22日,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会)召开第三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市消保会会长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连络,副会长市物价局副局长杨品香出席了会议,来自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质监局等成员单位的13位常委,以及各区消保会的分管领导和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议。市消保会秘书长马丁代表常委会向大会做了题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为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努力工作”的工作报告;思明区消保会随后介绍了思明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市消保会介绍了“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站”建设情况;消保会连络会长发表了重要讲话。
    连络会长说:2007年市消保系统的工作“亮点纷呈”,基本实现了“两提高、两促进”的工作目标,其中几个方面工作最为突出。一是在消费教育方面,通过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消费热点适时开展消费普法宣传活动,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开展多次面向消费大众群体的普法宣传,极大地增强了我市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厦门消费者报导》双月刊的创办,首期印发就得到了各界领导的关注和肯定。二是在消费指导方面:通过针对不同时节、不同消费热点,及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开展消费调查、比较试验,不仅加强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也为消费者科学、理性、正确消费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为政府、机关的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三是在社会监督方面:通过发挥律师团的专业作用,适时对消费领域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企业的不当经营行为进行点评,推动了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向行政监督、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化维权体系发展,社会反响强烈。四是在对外交流方面:与台湾地区建立维权协作机制,实现了与台湾、澳门消保信息、经验的交流和共享,促进了两岸消保工作的沟通与协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共鸣。五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改善人员素质结构,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维权服务水平。目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35.9岁,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其中本科以上占58.3%;硬件建设上投入近三十万元,改善了办公环境条件;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基本达到了工作规范、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目标。
    连络会长对于2008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首先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市消保会的队伍整体年龄轻、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应充分利用优势,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效能,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个队伍的维权水平,以期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把好宣传阵地。在新的一年里,市消保会要积极组织更为丰富的消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现有“一报一刊”宣传阵地的作用。三是发挥桥梁作用,积极谏言献策。08年要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以及职能交叉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四是加强对当今社会消费前沿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实时把握社会动态,探寻解决途径,通过何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何在纠纷发生前尽量给消费者予提示,让消费者少走弯路。五是加强网站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务必做好网站的宣传工作和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做到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准确,保证消费者能获得最新的消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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