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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近年来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学生消费已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较为庞大的消费群体,也作为社会未来发展的生力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极为重要。为了能更为充分、更为客观地了解我市目前中小学生的消费状况,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随机抽取了全市6个区的8所小学以及9所中学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围绕中小学生消费者的消费支配能力、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维权能力以及获得消费知识的渴望程度等,共有612名五年级小学生和617名中学生参与了此次调查活动。
一、我市中小学生消费可支配情况调查
(一)小学生零用钱的拥有及可支配情况
1.近六成小学生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
调查显示,有59.7%的小学生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其中,思明区有70.4%被调查对象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比例最高;海沧区为67%,同安区63%,翔安区为60.5%,湖里区为55.4%;集美区最低,为40.9%。
2. 近八成小学生一般在“生活、学习需要”的情况下才会要求父母给买东西
调查显示,有76.8%的小学生在“生活、学习需要”的情况下才会要求父母给买东西。出于“自己喜欢”要求父母给买的占16.7%,因为“别人有,自己也想有”而要求父母给买的占3.7%,在“同学推荐”的情况下要求父母给买的占2.8%。
3.近七成的小学生买东西时一般是“找父母拿钱,自己去买”
调查显示,有67.4%的小学生平时买东西时,一般是“找父母拿钱,自己去买”,有18.6%的小学生是“长辈带着去买”,有11.3%的小学生是父母帮买,有2.7%的小学生是“让同学代买”。
可见,不论是父母平时给的零用钱,还是由于各种需要找父母拿钱去买,我市小学生在消费中对于零用钱的支配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另人担忧的是,虽然有近八成的小学生具有着良好的消费动机,但跟风消费、攀比消费的小学生比例却超过了被调查者的20%。
(二)中学生零用钱的拥有及可支配情况
1.近四成中学生每月零用钱在50元以上
通过对零用钱进行分档调查,有61.7%的中学生每月零用钱(不含伙食费)在“50元以下”;其次是“50元-150元”,占26.7%;再次是“150元-250元”,占6.8%;最后是“250元以上”,占4.8%。
2.中学生对零用钱的使用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在问及“父母平时在什么情况下给零用钱时”,有55.2%的被调查者表示,“要在问明情况后才给零用钱”; 36.7% 的被调查者表示“每月固定时间会拿到固定数额的零用钱”;29.4% 的人表示父母平时给零用钱是“随要随给”;22.3%的人表示“取得好成绩或受到学校奖励时给”时家长会给零用钱;14.1%的人是家长“想到时给”;7.7%的则是“做家务后就给”。
可见,了解零用钱去向后才给孩子零用钱的父母比例仅刚过一半,部分家长把零用钱作为对孩子的一种奖励和激励,甚至有近三成的父母会“随要随给”,近一成半的家长“想到时给”。这不禁使我们担心,处在高速成长期的中学生们能否使用好父母给的零用钱,孩子们零用钱的使用应该由谁来指导。
二、我市中小学生的消费行为情况调查
(一)中、小学生消费较为集中的场所略有差异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学校附近的小商店不再是小学生消费最为集中的场所。调查显示,37.6%的小学生表示自己最经常到学习用品专营店买东西,占被调查者比例的首位;其次是大型商场和超市,占31.5%;再次是离家近的小商店,占20.8%;最后才是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占10.1%。而中学生则更多地选择了大型商场和超市,占被调查者的32.1%;而后是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占27.6%;学习用品专营店,占21.3%;离家近的小商店,占19%。
绝大多数被调查的中小学生所选择的消费场所不失为较好的选择。学习用品专营店、大型商场和超市由于商品的多样性得到了中小学生们的喜爱。而具有地理优势的学校周边店,由于商品的质量等原因,长久以来倍受争议,甚至成为学校三令五申禁止流连的地方。然而,调查中我们发现,中小学生对学校周边店的反应不一,绝大因素源于学校的约束,如有小学校要求学生相互举报等,而大多数小学生并不太明白学校禁止他们到学校周边店买东西的根本原因。综而我会认为,如何引导学生正确选购商品才是杜绝学校周边商品混乱的根本。学校在约束学生消费行为的同时,应同步培养学生正确消费的能力。
(二)超出四分之一的中学生表示自己的零用钱无计划开支
调查显示,有14.2%的中学生表示自己每月的零用钱能“作好使用记录,略有结余”;有59.6%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每月的零用钱能做到“有计划地用,尽量不超支”;有11.1%的被调查者则表示“想用就用,花完就好”;12.2%的被调查者表示“想用就用,不够再向父母要”;2.9%的被调查者表示“想用就用,不够向别人借”。过早地养成无计划开支的习惯,不利于学生的成长。这与我们前面调查发现的,近三成的父母对于孩子的零用钱会“随要随给”,近一成半的家长“想到时给”不谋而合。我会认为,中学生应该具有一定独立的消费能力,这有利于培养他们生活的独立性,但如果没有科学正确的引导,将会适得其反。
(三)学习用品和零食仍为中学生零用钱的主要支出
在问及零用钱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时,有65.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购买学习用品”;有44.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购买零食”;有16.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为同学购买礼品或同学聚会”;有13.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购买游戏软件、影音制品等”;有2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其他”,这部分学生则是开始用积攒的零用钱去购买服饰、数码产品等原本更多要依靠父母支付的消费品。可见,中学生在消费上开始学习独立自主,人情消费、精神娱乐消费成为中学生消费的多元化表现。
(四)百分之六的小学生将去年大部分的压岁钱“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亦有百分之十六的中学生认为结余的零用钱应该“捐赠支援国家建设或资助困难同学”
调查显示,对于去年大部分的压岁钱,49.1%的小学生“交由父母保管”;23.2%的人“存入自己的存折或银行卡里”;7.5%的小学生选择“找个小地方自己放起来”;7.4%的人选择“补贴家用”;6.6%的人选择“购买自己最喜欢的东西”;6.2%的小学生则是选择了“捐赠给需要帮助的人”。
在对中学生结余零用钱如何处理的调查中,有28%的中学生认为应该“存放在自己上锁的抽屉里”,有21.8%的中学生认为应该“购买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有16.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存入自己的存折或银行卡里”,有10.4%的中学生认为应该“交由父母保管”,有9.3%的人认为应该“通过捐赠等,支援国家建设”,有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资助困难同学”,有6.8%的人选择了“补贴家用”。
三、我市中小学生的消费心理情况调查
(一)将“质量要好”作为选购商品标准的中小学生比例均超七成
调查显示,有75.8%的中学生将“质量要好”作为选购商品的标准之一;其次是“价格便宜”,有41.1%的中学生将其作为选购商品的标准;而将“符合时代潮流”和“名牌”作为选购商品标准的被调查者的比例也不小,分别为29.9%和14.9%。而与中学生相似的是,有83.9%的小学生将“质量好”作为其选购商品的标准之一;居第二位的依然是“价格便宜”,有52.7%的小学生进行了选择;“好玩好看”、“名牌”选择的人数比例依次为18.1%和13.7%。质量和价格仍为大多数中小学生选购商品的标准。
(二)小学生在消费时更希望得到老师和家长的指导
调查显示,有62.1%的小学生“买东西时希望得到老师或家长的指导”,因为他们认为老师和家长“可以教他们如何选择更好的”商品;有19.1%的小学生希望得到指导,但希望“不要管得太细”;有11%的小学生认为无所谓;有7.8%的小学生不希望得到老师和家长的指导,因为他们认为“指导就不自由了”。
相比小学生,中学生则更趋体现其消费心理的独立性。调查显示,26.4%的被调查中学生不希望得到老师和家长的指导,“因为指导就不自由了”;26.3%的被调查者希望得到指导;有25%的消费者希望得到指导,但不要管得太细;22.3%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
(三)“喜欢就买”成为最多中学生的倾向性消费观念
在对中学生消费观念的倾向性调查中,有38.2%的被调查表示自己倾向于“喜欢就买”,占被调查人数比例最多;有32.3%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更倾向于“要买就要买当前流行的”;而表示自己倾向于“生活、学习需要才买”的被调查者仅占27.2%;“只要别人有的,我也要买”的占2.3%。
可见,“喜欢就买”和“要买就买当前流行的”成为现在中学生的主流消费观念,加强培养我市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时不可待。
四、我市中小学生消费维权能力情况调查
(一)消费常识掌握一般
购买食品时,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作为一个消费常识应为每个消费者所熟知,而调查显示,有78.1%的小学生表示购买吃的东西时“会”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18.6%的小学生表示自己“偶尔”会看;2%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看;1.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知道”。相比小学生,中学生在这方面更为薄弱,只有64%的中学生表示会看生产日期;有28.1%表示偶尔看;3.4%表示“不会”看;4.5%表示“不知道”。
(二)维权意识较为可喜
调查显示,在“买到质量不好的东西或是被卖东西的人骗了”时,有33.5%的小学生最先选择“跟父母说”;有23.3%的小学生最先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有19.7%的小学生选择“找卖东西的人理论”;有3.8%的小学生选择“跟老师说”;有19.7%的小学生选择“不了了之,自认倒霉”。
而“当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有54.1%的中学生最先选择“到购买处调换”;有18%的的中学生最先选择“跟父母说”;有14.8%的人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有0.7%的人选择“跟老师说”;有12.4%的人选择“不管他,将就着用”。
(三)维权知识迫切需要
调查显示,有85.8%的中学生表示“想知道”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0.8%的中学生表示“无所谓”;3.4%的中学生表示“不想”。可见,中学生们获取有关消费维权知识的愿望非常迫切。
综上分析,我市中小学生的消费状况有喜有忧。令人欣喜的是,我市大部分中小学生有着较好的维权意识以及获取维权知识的渴望。令人担忧的是,大部分中小学生消费常识掌握不佳,未能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存在偏差,且不良的社会消费风气正充斥着学生们的消费取向。而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不仅关系着学生们身心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未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此我会呼吁有关部门,能建立相关的常态机制,将消费教育纳入学生教育的一部分,让学生们从小学习如何作好一名消费者,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