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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我于2008年03月05日联系厦门富跃贸易有限公司,以电话订购的方式购买了“除痘笔3+2组合”一盒(价格396元),目的是改善自身脸部皮肤状况。在电话中确认购买事宜的时候,我有特别提到使用效果的问题,厦门富跃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使用3天之后脸部皮肤没有明显改善的话可以全额退款。我当时认为这间公司有这样的承诺,购买比较放心,于是就订购了一盒使用。2008年03月08日我收到该产品后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但是用了一个星期皮肤也未见改善,只好联系该公司告知我使用的情况,并要求退款。该公司开始表示会处理,但后来一直以各种理由在拖延,至今都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希望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给予我帮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厦门富跃贸易有限公司按订购时给我的承诺全额退款。
投诉人:吕先生
2008年3月10日
我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与厦门富跃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我会调查,厦门富跃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有在电话当中对消费者承诺,如其使用该产品3天后脸部皮肤未有明显改善可全额退款。后经我会调解,厦门富跃贸易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9日将396元购买款项全额退还给消费者吕先生,消费者吕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通过电话订购的方式来购买商品,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但是取证却十分困难。因为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很难将具体的细节记录下来,在交易完成后出现纠纷,商家很容易“赖账”。在此,我会提醒消费者,通过电话方式购买产品时:一是要谨慎看待商家对其销售产品的描述,不要轻信个别商家的夸大宣传;二是向商家索要购物发票及承诺书等相关凭证;三是核实经营者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以免日后投诉无门。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投诉监督部
2008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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