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厦门市政府首次表彰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促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共同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跃式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2007年3月13日上午,厦门市人民政府在厦门宾馆明宵厅举行“纪念厦门市12315开通十周年暨表彰1997—2007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大会,会议总结回顾了我市12315开通十年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厦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等10个先进集体和熊伟等2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2、厦门市政府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厦门市政府根据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从2007年8月23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的胜利。
经过整治,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消费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9-12月有关部门对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共抽检409个样品,超标率2%,比整治前下降了4.7个百分点;农业部对我市进行的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100%,畜产品“瘦肉精”抽查合格率更是连续四次达100%;监督抽查400个批次加工食品,合格率为92.5%,比整治前提高10个百分点,并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抽查46批次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3、厦门市“消费维权律师团”成立
为进一步提升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会”)的维权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体系,厦门市消保会成立了“消费维权律师团”。“消费维权律师团”成立以来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参与大型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现场指导;开展对不平等格式条款和典型案例的点评;支持消费者起诉等。律师团的成立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援助,同时对提高厦门市行政效能、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消费和谐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4、海峡两岸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建立
随着金厦两地交流的不断扩大,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旅游、观光、购物、置业等商业行为逐渐增加,为保护金厦两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厦门市消保会与金门消保组织共同建立了“金门厦门”两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作机制。金厦两地消费者在金厦地区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视情况向居住地或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待处理后由受理投诉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回复给投诉人。同时,双方开展消费维权动态信息、商品质量信息、消费投诉热点、消费警示等的互通与交流,为两岸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消费资讯。
5、林雷当选福建省第二届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曾被评为厦门“3·15”维权勇士的林雷,从1997年开始就从事公益事业,至今已有10余年历史。他有着与10多家大企业打官司的经历,其中被告多为大型公共事业单位。2007年,林雷在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福建省广电集团新闻频道举办的消费维权人物评选中,获得网上公众投票得票率第一,当选福建省第二届十佳消费维权人物。
6、市工商局开展12315消费维权“三进活动”
为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进一步维护农民和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厦门市工商局开展12315维权服务站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简称“三进活动”)。即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行政村、社区、学校、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截止07年9月底,已建立消费维权站点1007个。
7、我市首批无公害种植业基地建设项目启动
无公害种植基地是我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 ”要求,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我市首批15个无公害种植业基地建设项目于07年正式启动,其中11个项目为无公害蔬菜基地。截止07年6月底,我市无公害种植业基地已达67个,总计4.1万多亩。无公害种植基地是我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 ”要求,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
8、同安首创农资先行赔付制度
为保障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解农资商品消费纠纷调解周期长、农民购买假冒农资商品求偿难等问题,同安区在全市率先实行“农资先行赔付制度”。首批15家农资经营户与同安区消保会签订了先行赔付协议,并缴纳先行赔付保证金,同时存入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的农资经营信用保证金专户。今后,一旦发生农资消费纠纷,该区农民只需拨打12315消费投诉热线,一经查证,资金将直接从经营户存放在银行的保证金中划拨,进行先行赔付。若是经营户的金额不够赔付,则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缴纳。而对没发生坑农事件的经营户,年底则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9、厦门市“消费维权基金”成立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全市倡导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市消保会建立“厦门市消费维权基金”。此举在我市消费领域尚属首次。该基金主要以政府部门、企业、个人自愿捐赠的方式进行筹措,用于向弱势消费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年终表彰先进典型、开展公益性维权宣传等,并严格按国家规定运行。基金成立至今,已得到不少单位和个人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市工商局、厦门晚报、新景建材城等单位先后向维权基金捐款。
10、市药监局利用快检车加强药品监查
为落实“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市民用药安全”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精心组织,发挥药品检测车机动性强、手段先进、覆盖面大、筛查药品质量便捷等特点,深入城乡进行检查。截止07年12月底,快检车行程1.3万公里,运行112天(次),其中82天(次)在农村,覆盖了全市6个区、13个镇的271个行政村和5个农(林)场,对683家涉药单位进行了药品监督快速检查,共快检筛查各类药品2018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5批次,为保障农村用药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监督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