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我是云南昆明的史女士,非常感谢你的帮助,现我将有关我购买的戴尔电脑出现硬件问题而未得到解决一事相关事宜及过程列入一下: 电脑型号:LATETUDE D610 服务编码:D1FG12X
购买时间:付款:2006年9月15日 收到电脑:2006年9月25日,电汇凭证编码:0168611
所出问题:
电脑从收到到发现问题才6个多月,开始我没用外接音箱,但我一直觉得音色很不好,而且音量很小,于是于07年5月21日我去买了个音箱,拿回来发现插上我的电脑不能用;但这音响是在店铺里试好了的,我又连在我的MP4上,音箱仍然可用;我又拿去连在我朋友电脑上,这音箱仍然可用. 于是我大概断定是电脑的问题.
戴尔所作出的处理:
于是我5月22和23日打电话与戴尔联系,经过工程师的判断,确定是电脑主板音频出了问题. 于是次日戴尔派了驻云南昆明的工程师过来,经过那个工程师的再次确认,确是电脑主板的问题.他一同也带上了一个返修主板(旧主板)过来,他说这就是戴尔提供的主板. 我这电脑才买几个月, 还在保修期内, 给我换个旧主板,不就是等于我花了7000.00元钱买了台旧电脑吗? 于是我拒绝更换这样一块返修主板. 在之后我一直与戴尔相关部门联系, 但未果.把老百姓的钱收去了怎么就变成这种态度了呢? 真使人想不通这就是所谓的名牌公司啊. 我原来还在推荐我的朋友买戴尔电脑, 现在才明白还好他们都还没买,怎能他们跟着我上当呢?
我的要求:(以下选择其一)
1. 如数退款
2. 更换新电脑
3. 更换新主版
4. 维修我的这台电脑的主板(必须在我这里修, 因为这戴尔公司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敢再轻易相信了.)
这事耽误了我多少宝贵的时间和长途电话费啊. 我将对厦门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我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您们才是为民做事的人,才可以称得上人民的公仆.
这事也使我遗憾没有去修法律,修好法律后能为多少人打不平,让多少老百姓不再受到欺压啊
消费者 史女士
我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与该电脑公司联系,在沟通中了解到该电脑公司是根据其自己制定的保修条例,给客户更换的部件能够确保客户电脑运转正常,但是不承诺为全新的部件。经我会与电脑公司相关人员及消费者进行协调,电脑公司方面同意在6月4日安排工程师上门为消费者更换全新的主板,消费者对此解决的方案表示满意。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投诉监督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