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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责任
08年03月14日   字体显示:

众所周知,对商家而言,消费者往往被视为“上帝”。如今,“上帝”的权利——“消费者权利”这个概念已深入人心。但相对的,另外还有一个词,叫做“消费者责任”。

消费者责任,确切地说,是指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所谓“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该承担的自觉抵制直接或间接危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商品和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义责任。这些责任包括保护环境的责任、保护资源的责任、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等。比如,消费者通过自己的选择,自觉抵制原料包含羊绒的衣物、高油耗汽车、塑料包装袋等公害商品……也就是消费者以自己的市场力量,为遏止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而自觉承担“不消费”的义务。

最近几年,关于因消费者缺乏责任意识而导致灾难的报道时有耳闻。比如,因人们对羊绒衫的盲目追求,导致牧民大量牧养山羊,而山羊刨食草根促使中国北方草地沙漠化日益严重,致使沙尘暴频繁发生;因人们对山珍野味的盲目追求,导致食物供应商不得不猎杀大量野生动物,致使多种动物濒临灭绝;因人们对大排量汽车的盲目追求,导致厂商生产小排量汽车热情锐减,致使汽车尾气污染更为严重……从这些事件中不难看出,确立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是非常必要的。

当一个消费者得知某些产品或服务来源于血汗工厂或者它们的生产过程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残害濒危动物,或者有悖伦理,或者利润为犯罪目的服务等情况的时候,不管这种产品或服务本身价格多么低廉,或者质量多么优良,消费者仍然选择不去购买……这是一种理性的责任。正因为有了消费者责任的倡导运动,才有了对野生动物皮草的抵制、对象牙制品和贸易的抵制、对虐食虐杀珍惜物种的抵制,才有了咖啡公平交易运动(Fair Trade Coffee Campaign),才有了退休工人卢彤景老先生散尽家财呼吁社会各界重视中国北方生态危机的壮举

权利意味着责任,更大的权利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广大消费者在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切莫忘记自己对整个社会福祉的实现而应承担的责任。

(厦门市消保会律师团成员、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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