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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在前期一系列磋商、协调的基础上,厦金受理消费争议申(投)诉协作机制得以最终成型。
今后,金门、厦门两地消费者在金厦地区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视情况向居住所在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申诉,由居住所在地消费者保护组织转请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处理后回复;或向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申诉,待处理后由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向申诉人回复。
■台湾与金门地区消费者服务专线:在台湾地区任何电话拨打1950即可。 台湾消基会消费者申诉电话:00886-2-2700-1234。 申诉电子邮件:comfoda@ms14.hinet.net。 台湾消基会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一段390号10楼之2;邮编10656。 ■金门县政府消费者保护官地址:金门县金城镇民生路60号。 ■厦门消保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592-2130315;传真:0592-2028206。 投诉电子邮件:xmxbh315@126.com。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五楼;邮编36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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