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参加两岸四地消费论坛。与会单位就两岸四地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达成五点共识:
一、建立消费资讯和消费资源的共享共用。
二、建立消费纠纷通报的协助、处理机制。
三、建立消保人员交流参访的制度。
四、建立消费问题咨询、协助和处理机制。
五、建立消保组织间的联络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