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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站 > 机构简介 > 法定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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