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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被“宰”,郁闷!
08年01月14日   字体显示:

女士:

  我与几个马来西亚的朋友到鼓浪屿去玩,一个野导把我们带到一个靠近日光岩叫做小巧酒楼的饭店吃饭,点了一条鱼、一只螃蟹、四只虾、一盘生菜、一份土龙排骨汤、3碗米饭,结账时酒楼称一共要1640元。我们点菜时酒楼没有报菜价,也没说鱼多少斤多少钱,他们也拿不出收这么多钱的凭据。我们说要投诉,他们还说尽管投诉他们不怕。最后他们收了我们1500,我们也拿了1500的发票,发票上写的是琴岛酒楼。国外的人都说中国人宰客,东西贵质量又不好,中国商人在国外声誉很不好。马来西亚的朋友明天就要走了,希望事情能早点解决。

 

点评:提倡合理消费,消费者在消费时应选择信用资质比较好的商家进行消费,并且在消费前应仔细询问消费价格,避免产生误会。在付款时如果商家无法出具盖有该商家印章的税务发票,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

 

何凌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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